Java2核心技术 卷1

王朝java/jsp·作者佚名  200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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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类事例的任何一个对象必然可以用于代替是超类实力的那个对象。

2. 超类对象可以用于使用了超类的任何代码之中,

3. 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

4. 一个类内的实例字段最好标记为private(私有),而方法通常标记为public(公共)。

5. 可以用类型为Object的一个变量来引用任意类型的对象:

Object obj = new Employee(“lim”,35000);

6. 类型为的变量只有作为任意值得一个常规“占位符”使用才有意义。若使用这个值作有意义的事情,必须对其原始的类型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然后进行一次造型:

Employee e=(Employee)o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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