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1998 年 2 月初网景公司作出宣布之後,一直在想下一步该怎麽办 -- 多年来提倡“ free software ”的努力,现在终於获得美国公司企业主流的采纳· 但我同时也认识到,“ free software ”本身却有严重的问题
具体而言,“ free software ”这个名词就有问题,尽管其概念正确无误, 但我越来越觉得这个名词不能再用·
这个名词体现出两方面的问题·首先,它的含意不明;“ free ”的意义非常含混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一直需要对此作出解释 )·“ free ”是指“不收费用”,还是指“任何人都可自由修改”,或还有其他含意?
其次,这个名词使许多公司感到不安·尽管我个人对这个名词丝毫没有感到不妥之处, 但从实际出发,我们应该设法改变这些公司的想法,不是弃其不顾,掉头而去, 因为这只有对我们有利·我们可以从这里得到实利,而又无需放弃我们的理想和对优越技术的追求 -- 现在是我们重新定位的时刻了·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更贴切的名词·
在我与网景公司举行会议之後(2月5日),我与矽谷一些 Linux 同好聚在一起,费尽脑汁,各出主意·我们想到一些名词,但又觉得不妥,最後我们找到了一个我们大家都喜欢的替代名称: “开放性原始码(open source)”[谢东翰(thhsieh)先生的建议--- 译者注]·
国际 Linux 董事会的两位董事 John Hall 和 Larry Augustin 当时也在场 (然而,有趣的是“开放性原始码(open source)” 这个名称却是以观察员身份代表[4]
Foresight Institute 的 Chris Peterson 的建议)· Linus Torvalds 本人在第二天同意?nbsp;个名词·此外,这也不是只是 Linux 的事; Keith Bostic 喜欢这个名词,并认为世界各地使用 BSD 的人也能接受这个名词
我们建议世界各地以前曾经讨论过“ free software ”的人都把它改成 “开放性原始码 (open source)”·这包括:开放性原始码软件,开放性原始码模式, 开放性原始码文化·(在向美国公司企业推销这种概念时,我还将时时引用“相互讨论”的办法)
Bruce Perens 已经自愿登记“开放性原始码(open source)”作为商标, 并通过Softwar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拥有这个商标·RMS 本人则表示, 只要 Bruce 编写的开放性原始码的定义不亚于 Debian Free Software 的准则 (Debian Free SoftwareGuidelines),他就使用这个名词(尽管并不只用这个名词)
此时,我们应该公开解释变换此词的理由·Linus 曾在“主导世界101”中说过, 崇尚开放性原始码的人必须竭力设法主导电脑世界,并使公司企业参与其事· 当然,他的论点是正确的 -- 这次改变 - Linus 也认为 - 只是这项过程的一部分· 这表示我们愿意同市场合作,并使市场迎合我们的目的,而不继续僵持在无足轻重和敌对的地位
嘿,各位,现在是紧要关头·网景公司的宣布改变了一切· 我们已从二十年来一直被围困的小角落突围而出 ·现在是一盘全新的棋 -- 场面更大, 趣味更浓 -- 我想我们必能获胜·
作者:Eric S. Raymond
译者:赵平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