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院都是出租房,2月26号,我房间的对门张三(化名)因为老家找了个工作要退房。我对张三说:“你要退,那我就把这间租下来。”张三同意了。当时张三的租金是交到3月30号。之后我又跟房主(老太太李四)打了招呼,李四同意了。
张三2月27号走了,但他的床,衣柜暂时还没拿走,说那边安顿好了,这边再拉走。我把我的桌子和床搬进去了,挺费劲的,还是找人帮助搬的。钱暂时没给张三。
谁料,3月3号,张三回来了,说老家的工作黄了,他不得已还得接着在这儿住。
我说:“你说退房后,你和李四的口头协议已经解除了,现在我和李四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
张三:“我的钱交到3月31号。”
我说:“口头协议解除就是解除,和你钱交到哪天无关。我现在合法租这间房子。”
由于李四是个70岁的老太太,她不识字,一切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东西。我和张三找到李四评理,谁料李四说:“这房让张三住,因为张三钱已经交到3月31号,等于没到期。”
我说:“是没到期,而且房子是您李四的,您爱租给谁租给谁,我管不着。可李四已经表示推房,我东西已经搬进去了。您和李四的口头协议在李四搬走时就解除了。现在我和您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请大家来评理,这间房子该谁租?没有这样耍弄人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所先大家也想不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而老奶奶
年事已高又不识字也不懂法律意识只为了挣钱,你们又自愿租老奶奶的房,所以问题只有出现在你们两个的身上了,我想应该是你自己太过大意,没想到要自己跟张三写协议书,比较有法律效意,所以口头协议应该也必须要有证据吧?如果老奶奶不出来为你做证呢
那么就自认倒霉吧,如果说没有剩算的官司还是不要打来得好
嘿嘿,希望你开心!
噩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