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人:安冬 采访对象:兆辉,30岁,山东人。 19岁时,兆辉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个大他11岁的北京女人谢炎,两年后,谢炎放弃家庭跟兆辉回山东农村老家一起生活了7年。2005年,兆辉到天津为弟弟处理工伤事故,谢炎也出来打工。去年5月,谢炎突然与他失去了一切联系,兆辉不知道妻子去了哪里,他要去寻找…… 安冬手记: 人的心理有时候很难琢磨。有一天跟几个朋友聊天,说起现在很多事情越来越让人无法理解。一个女人知道老公有情人后不但不恼火,反而在得知他们吵架后出面给那个女孩子做工作,希望他们和好,并许诺可以给女孩子一笔钱;一个男人,自称没有钱给自己的儿子出国留学,却掏了几十万元给另一个女人的孩子做读书基金。 前几天,一对夫妻在不同时间给我打来电话。男人说,她是我的最爱,我愿意放弃事业陪伴她,但她却让我给她接近其他男人的机会,她想做一下比较再决定以后是分还是合;女人说,我需要空间,他对我好,但他不理解我。 诸如此类的事情,表面上看让人不可思议,但真要仔细探究起来,我相信每件事情的背后都有某种理由和背景。有时很微妙,旁人无法用正常的伦理道德去解析。只是,有人说出来,有人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兆辉的妻子莫名其妙地离开了他,兆辉百思不得其解,但从他妻子的角度考虑,也许她的理由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充分。不过这一点,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我不知道谢炎算不算是我的合法妻子,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跟她原来的丈夫离了婚。 我是在我19岁那年认识的谢炎。谢炎是北京人,比我大11岁,她原来跟她丈夫在城郊接合部经营一个生产手套的小作坊,后来她丈夫跟手底下一个女孩子不明不白,她一气之下把厂子关了,然后到我打工的企业找事做。就这么着,我们俩认识了。 我很尊重她,一直叫她姐姐,她对我也很照顾,经常从家里给我带东西吃。后来她跟我说,其实那阵儿她就对我有想法了,但不敢说。1996年春天,我失去工作没地方安身,谢炎让我去她家住。我住了大概有几个月时间,认识了她的丈夫和女儿。她的丈夫人看着还行,就是懒,每天很晚才起床,什么事儿都不干。那时谢炎每天早晨3点钟起床忙活,6点多出去卖早点。她用挣来的钱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1997年5月,我父亲病了,家里来信让我回去麦收。收完麦子,我跟村里几个人到天津打工,干了两个月,因为没拿到工资,在一个晚上我们都跑了,别人回老家,我一个人去北京。我直接找到谢炎,又住进了她家。不久她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暂时解决了生活问题。 1997年秋天,我要回家收秋,就在这时候,谢炎让我的一个朋友带话给我,说她看上我老实实在,她想跟我回家一起过。我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也接受不了,谢炎有家有孩子,年纪又比我大那么多,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我写了一封信给谢炎,我说我家穷,父亲治病又欠了很多债,她肯定受不了那份苦。谢炎很坚持,她说我受得了她就受得了。 谢炎的脾气比较拧也比较固执,这可能跟她的经历有关,她从小被过继给她姥姥,自理能力特别强,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决定,想做什么谁也拦不住。自从有了跟我回家的念头,她每天都问我同意不同意带她走。我实在没办法了,就跟她说,这么大的事我得跟家里人商量一下。 在我回家的一个月时间里,她打了一个电报又写了一封信给我,她说我再不接她她就自己找来。那时我父母对我个人问题很操心,在我们那儿像我这么大的男人早该有个家了,但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一直说不上婚事。这种情况下,谢炎死活要跟着我,对我来说也是个诱惑。于是我骗家里人说,我认识一个北京女人,比我大5岁,离过婚,没有孩子,我想娶她。父母亲没有反对,他们说只要你高兴,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这事儿不久,我背着行李去北京,本来我想先找个地方打工,没想到谢炎见到我就要跟我走。所以到北京第三天,我带着谢炎又回到了老家。她走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只是简单地收拾了一个包裹,没有任何交代地跟我走了。 尽管谢炎有心理准备,但她一开始还是对农村生活不太适应,她没想到我们老家会这么穷条件这么差。 她在家里呆了两三个月,我父母对她还算满意,我心里很高兴,觉得像是一家人。我想跟谢炎在老家生活下去,男耕女织的日子虽然苦,但还是很幸福,很踏实。 1998年春节,谢炎说她想家了,我知道她是受不了农村的苦,但她不这么说,她只说想回北京看看父母。后来她跟我说了实话,她那时候就想把我带回北京找一份工作做,以后如果我再回老家,她就不跟我一起回来了。 但那次我们没走成。在菏泽火车站,放在她身上的几百块钱全部被偷,我们只好又返回家里。她说这是命,逃也逃不掉。从那以后,她没再提想家的事,而是跟我一过就过了7年。 她挺不容易的,跟着我几乎没享过什么福。她像个普通农家妇女一样做饭、种地、种棉花,自己吃饭就着咸菜,却从来不亏着我,再没钱,她也会想法给我买肉吃,她说我是男人,身体不能缺营养。那时候我们只有一亩半地,这点儿地根本不够我们俩生活,卖了粮食换回日常开销,到了年底,我们就得借粮吃,但她从来没抱怨过什么。她真是能吃苦,这一点我都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