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因各种过程中受伤截肢,至今没有做工伤鉴定,去鉴定所的时候负责人说要把钢板取出来才能鉴定,我现在不知道该不该把钢板取出来,不取出来对鉴定结果有没有影响?可不可以不取出来就做鉴定?我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机器故障,机器刀片飞出打碎了右肢,因伤情选择了截肢钢板固定,至今钢板都没有取出来。也没有去鉴定处去鉴定伤势。前些天去鉴定所鉴定时负责人说要把钢板取出来之后才能够鉴定,我想问的问题是:我现在能不能够不把钢板取出来就做鉴定??不把钢板取出来的话对鉴定的结果有没有什么影响呢?
不把钢板取出来的话就要在工厂写保证书,以后有什么问题都不能够去找厂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这样的要求我不知道是不是合理的,对法律也不熟悉,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恳请您帮忙!!谢谢!!
有,公伤鉴定是在你完全恢复后才可以进行的,的看取出钢板后恢复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