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餐桌食品甲醛污染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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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近日对35个农集贸市场和33个大中型超市、商场、菜市场销售的水发食品进行突击监督检查,现场抽检虾仁、百叶、海参等水发食品926件,经现场快速检验,查出有32.2%的水发食品掺入了甲醛。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也查获不少类似情况。专家提醒消费者,警惕黑心商贩利用甲醛防腐和凝固蛋白的作用,使经过甲醛处理的食品摆上餐桌。

据专家介绍,人在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后会导致肺水肿、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进入人体的甲醛危害还表现在它能凝固蛋白质,可使人致癌;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还会损伤人的肝肾功能,可能导致肾衰竭,一次食入10至20毫升会致死;食入含有甲醛的食品会直接产生中毒反应,轻者头晕、咳嗽、呕吐、上腹疼痛,重者会出现昏迷、休克。

为此,专家告诫如果消费者因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而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饮用300毫升清水或者牛奶,起到稀释和在胃里形成保护膜的作用,减少胃的吸收。症状严重的要立即去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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