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心声1:裸体大人能看,我们怎么不能?
小科:我经常上网点击汤加丽的写真集,我崇拜第一个以真实身份示人的人体摄影模特田静,因为,对人体摄影艺术,我像喜欢其他艺术一样,不抱偏见。
小雷:我们在学校和家里都可以上网,经常接触到裸体图片。我父亲是机关干部,单位有很多杂志,也可以看到许多没有穿衣服的图片。开始看的时候很好奇,看多了就无所谓了。
飞儿:我妈妈是学画画的,在她的画室里挂了很多裸体照片,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我在画室看的时候她也不反对,我想妈妈都可以看也许不是什么坏事情。
小雷:我也是这么想的,大人都可以看,我们为什么不能看?
孩子的心声2:越阻止越是好奇
KK:我的爸爸妈妈都反对我看裸体图片,说那是不正经的东西,还说我们学校的美术老师也不是什么好人,没有资格做教师,在寝室里挂没有穿衣服的女人像。可我认为我们的美术老师一点儿都不坏,对我们挺好,我也很喜欢他。
月:许多家长都是这样,画上的人物衣服少一点儿就不让我们看,更不用说没有穿衣服的了。可越阻止我们的好奇心越强,就更想看了。
KK:我偷看过妈妈洗澡,我发现女人的身体和男人的不一样,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不知道该问谁。
月:班主任老师让我们不要看裸体图片,说这些会不利于身心健康。可美术老师给我们看的照片上许多人都没有穿衣服,又说这是艺术作品,是人体美。我不明白谁的话正确,谁的话错误。
华:我的父母肯定不敢相信我这个“好孩子”居然会悄悄收藏了很多裸体图片,有杂志上刊登的艺术欣赏类的,也有从地摊上买的黄色书刊中的插图。开始只是好奇,可看多了就搞不清楚了,我根本无法界定什么是色情图片,什么是人体艺术。
E:QQ上许多朋友经常发过来一些裸体图片,开始看见了很不好意思,总怕周围有人发现了会耻笑自己,可后来发现周围许多人都在看,看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虽说自己也是女生,可看见图片上的女人裸体还是很感兴趣,有些图片的确很美也很有意思。比如有些在女人的乳房上作画,看上去很娇嫩,很有意思。但有些也很露骨,还带有明显的挑逗动作。
桂儿:我上网也看过,有一次还被妈妈发现了,把我骂了一顿,说女孩子看这些像什么话。但后来我还是看,只是每次都十分小心,怕又被捉住了。
李云:在我们大学美术教材中看到这种图片就更多了,但老师只讲作品的历史价值和作品在美术史上的意义,其他的就不讲了。在生理课上老师也讲过人体生理器官的知识,但大部分都是让我们自己看。看了后对异性的生理就更好奇了,总想了解一些,只好通过黄色图片了。我也说不好,那些图片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色情图片还是人体艺术。
华:其实我们也想了解,可是家长只要一听到我们提起裸体图片,就会下意识地与下流、黄色、不正经联系在一起。我们也只好避而远之了。
如何界定人体艺术和色情图片
在中国,人体艺术从来就是“轰动全国”的。1917年,上海美专因选用人体模特、展出人体素描而引起轩然大波,“轰动全国”。1988年,北京“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以及陈醉的《裸体艺术论》的出版、女模特陈素华被逼疯事件,均“轰动全国”。人体艺术在中国整整“轰动”了一个世纪后,终于在新的世纪里不再那么“轰动”了。
21世纪人体摄影艺术不再神秘,不再是洪水猛兽。书店里、报摊上的人体艺术画册很少有人问津,不再是畅销书籍了;人体摄影艺术展览也不再是“万人空巷”争相看稀奇看热闹了,走进展厅的观众,真正是为“艺术”而来,而不是为“人体”而来;是为审美而来,而不是为窥私而来。
著名美术大师刘海粟是我国倡导“人体艺术”的先驱者,他对“人体美”有独到的见解,曾说“人体美是美中之至美”。美是艺术,人体美更是一种高尚的艺术。看见全裸影集顿生不安,太过敏了。我国青少年的性教育、性接触相对于西方来说,还是比较迟的,这与民族传统、性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等有关。只有长久了,司空见惯了,才会慢慢接受。打个比方说古代的中国人是不吸烟的,到了明朝后经过被视为洪水,然后严禁,渐被接受、弛禁。到如今,想禁也禁不了了。如今,大家会品评烟圈的形状,烟斗的精致,烟叶的特性、产地,俨然是一门综合艺术了。同时,还要认识到,一些全裸影集并非人体艺术,真正的“人体艺术”能给人“美”的享受、“真”的震撼、“善”的启迪、“爱”的思考,而不是猥琐的、原始的冲动。
艺术与“色情”是密切相关的,没有“色情”,哪有艺术?没有大众经过心理学和伦理学上的鉴定,艺术上的美学能独立存在吗?色情从来就不是艺术,艺术从来是高于色情的。
法律的尴尬
当我们打开一部部法律法规,却惊讶地发现,法律法规竟也处于尴尬境地。如1988年新闻出版署颁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如是规定:“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他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在《刑法》中与之有关的内容也十分简单:“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包括有关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诸如此类大而化之的规定,太过于笼统了,因无具体操作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
这就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据报载,现在大小书店及书摊报亭公开出售的全裸影集越来越多,而且购买者多为青少年,这的确令人担忧。试想,这些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而出版的“全裸影集”,美其名曰:人体艺术,其实多是一些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不良刊物,有的甚至东拼西凑,将发表在黄色刊物上的色情照片进行移花接木、改头换面后推向市场,对一些未成年的青少年进行诲淫。而这些身心发育尚未完善,自我控制、克制能力极其有限的青少年,极易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可见,这些不良影集与正当的性教育相去甚远,切不可混为一谈。
要根治这种惟利是图、不计后果、混淆视听、毒化社会风气的不良影集的泛滥现象,关键是全社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