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旧“规律”已过时?

王朝情感·作者佚名  200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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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闻周刊》近日刊文指出,近30年来,人们对婚姻的选择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结婚与否、何时结婚以及跟谁结婚等问题上,人们享有空前的自由,曾经束缚他们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已经不再是羁绊。

这篇文章指出,《新闻周刊》1986年某期封面文章提出的3条婚姻“规律”对现代婚姻关系已不再有指导作用。

第一条“规律”是迟迟不婚的女性可能不得不终生独守空房。这可能符合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的现实,那时人们在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压力下不得不尽早结婚。1953年,曾有一位精神病学家写道:“一个到了20岁还未找到结婚对象的女孩子担心自己恐怕永远结不了婚,这并非完全无病呻吟。”女性往往早早锁定可能的结婚目标。初婚的平均年龄为20岁,90%的女性18岁就步入婚姻殿堂,24岁还没嫁出去的女性难得一见,大家都觉得,到30岁依然未婚恐怕就只好永远独身了。

现在这一条已不再适用。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学习和工作,结婚的平均年龄有所上升。目前,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在26岁上下,女学士平均初婚年龄在27岁以上,女硕士则为30岁。四五十岁甚至60多岁才初次婚配的女性越来越多。

第二条“规律”是因继续深造或追求事业成功而保持单身的女性结婚的可能性较小。数百年来,情况一直如此,1960年之前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达到适婚年龄的女性的情况也大抵如此。

但这条规律对于196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不再适用。如今,尽管大学毕业生结婚比普通女性晚了近两年,但她们结婚的可能性却比知识水平较低的女性高。过去,许多人声称男人不愿娶受过教育的独立女性,现在男人更愿意娶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与自己相当的女性为妻。

第三条“规律”是早婚或晚婚的夫妻离婚率较高。整体看来,这条规律仍未过时,但并不符合大多数受过教育的晚婚女性的情况。如今,有学识的职业女性与知识水平低或薪水少的女性相比,结婚虽晚但离婚率低。

文章最后指出:“简而言之,走自己的路,不要迫于压力而草率结婚,也不要因为惧怕离婚而逃避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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