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versations: Value Lessons(值类型)
Jim Hyslop&Herb Sutter /著
刘未鹏 /译
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重视先知的忠告?判断你定义的是什么类型的对象并且始终不渝。
某天,Bob正和往常一样... ,而Kerry,可怜的实习生,每当Guru经过时总会陷入一种神经质的紧张,网络挂了,Wendy——每当这种时候能够找到的唯一神志还算清醒的人——却正在度假。有时候你会发现,起床真不划算。
Kerry和我正在他的桌子旁,检查他写的一些代码。我惊讶于代码的质量——几乎找不出需要我指点的地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些代码被check in后Guru肯定会发现问题)。
“问题出在这一段代码”他说:
Ff original;
// ...
{
Ff tempFF(original);
// ...
}
“当对象的拷贝被摧毁后,原来的那个对象却出问题了。”
我看了一会儿代码,忽然有一种预感——我找到Ff的定义:
class Ff
{
T t;
public:
Ff() : pointer( 0 ) {}
~Ff() { delete pointer; }
U *pointer;
void f();
void g();
};
“啊哈,你的问题出在这里——你违反了‘三大定律(The Law of the Big Three)’”我把自己重新放回了椅子上。
“三...,那是Guru杜撰出来的玩意儿?”
“不是,”我微笑着“‘三大定律’出自Marshall Cline的C++ FAQ。说的是:如果你有了拷贝构造函数,赋值操作符或析构函数中的任何一个,那么你通常都需要它们三个。现在,把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操作符加上去,进行正确的深拷贝,问题就解决了。”
“OK”。
突然,一个声音把我们吓了一跳,Kerry的椅子叫得几乎和Kerry一样大声。
“早上好,师傅”,我很快反应过来,Kerry把他的椅子从我旁边挪开了一点。
“这些讨厌的东西是什么?”她指着屏幕上的类定义。
“呃,没...没什么...”我结结巴巴的说,在她的语气下不寒而栗,“他正准备要加入拷贝构...”
“‘三大定律’是小事,我指的是那个肮脏的public数据成员”我的心沉了下去——我怎么会把如此明显的东西给忘了呢?
“啊哈,好吧...”Kerry叫出声来“我在...呃,某些地方...读到过,对于值类型,public数据成员没有问题”。我感到吃惊——我们的小老鼠正学会如何咆哮。Guru冷静的看了他一会儿。
“我认为,我的学徒工”最后她开腔了,更加冷静(我松了口气)“你把值类型和POD类型搞混淆了,从定义上说,POD不能拥有non-public,non-static数据成员。你的类包含了一个private数据成员,所以它不是POD类型。但是留意——一个类要么是值类型,要么是对象类型。所以,你创造了一个‘四不象’!”
“呃...你所说的‘值类型’和‘对象类型’是指...?”我询问道,对于Kerry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感到有点恼火。
“一个值类型依赖于它的状态,而并非行为”Guru轻轻的说,把一缕灰白的头发拢到脑后,“而一个对象类型则更多的依赖于它的行为和身份,而并非状态。”
“啊哈,我明白了”我答道,同时祈祷Guru没有识穿我假装明白的样子。
Guru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会儿。(有时候你会发现真的不值得起床)。“我的学徒工,难道你忘了先知Booch的话?这些在他的大部头中都有优雅的叙述”。
“对,当然,”我掷地有声的说“一个对象的状态是...呃...是它的所有数据成员的当前值,对吗?”
“本质上是这样,Booch还开导我们说,一个对象的状态是对该对象施加累计操作后的结果。”
“那么一个值类型又该如何强调它的状态呢?”
“值类型的成员函数着重于操纵以及表现对象的状态。通常,值类型的例子有string,date等等。先知Henney教导我们,具有相同状态的值类型可以相互替代。他还精化了对象类型的分类学,加入了实体(Entities),服务(Services)以及任务(Tasks)。”
“那么,也就是说,这个类得把它的public数据隐藏起来——把它隐藏在Get和Set函数后面如何?”
这句话为我招来了一个白眼。我真希望可以回到被窝里去。
“我的学徒工,看起来假期的野味让你变得愚蠢了。我是不是还说过你必须得判断你的类“是驴还是马”?Get和Set成员函数绝大部分时候是对值类型用的。考虑std::string,它是值类型,其Get函数被命名为c_str()”。
“f()和g()这些函数包含在整个对象的行为中”她指着显示器说“并且对对象内部的状态没有给出任何暗示。这就表示该类是一个对象类型。另一方面,Get和Set函数却表现了成员数据pointer的状态,这又表示该类是个值类型。”
“但是,”Kerry插进来说“现实中情况肯定没有那么清楚,不是吗?”
“不要叫我Shirley”Guru面无表情的说,“是的,我的学徒工,设计抉择并非总是那么明显。事实上,大师Ubilab承认值通常会以对象的形式来实现。我有些怀疑这是由于,呃,值类型的价值在OO社区被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的缘故。在你的代码中,你拥有一个对象,而它的行为却试图去接近一个值类型”。
“对于值类型,还有一个我忘了提醒的地方。通常,拷贝对象类型(的对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是因为它们具有很强的唯一性。考虑一个Employee类——如果有两个Employee的名字都是Bob会引起什么样的灾难”
我为这个想法感到不寒而栗。Guru转过身,悄悄走开了。Kerry把目光转向我。
“不要叫我Shirley?”他的脸厌恶地扭曲着。
“现在你知道她只是个程序员,而并非喜剧演员了吧”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