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资深的法官居然在法庭上一边一边审判一边手淫?这件事非同小可,我们来看看社会上学不同专业的人是怎么看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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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消息:59岁的汤普森执法二十多年,是一个相当资深的法官,他在工作上表现平平,从来不曾给人突出的印象,没想到却因为他在审判过程中,为了排解无聊,而从事的自娱行为,让他一炮而红。汤普森因为屡次在庭讯中,暴露下体,甚至于使用器具,在法袍下自慰,以公然猥亵罪遭到起诉,前年退休,日前奥克拉菏马法院判处他四年徒刑。一名司法记者指证他在两年间,至少十五次看到汤普森法官当庭献宝,他在审理一桩幼童谋杀案期间,几乎每天都用器具自慰,连陪审团员都听到桌子底下传出奇怪的声音。后来警方不动声色的展开调查,他们趁中午休息时间,到法官的座位下找证据,果真找到自慰工具,地毯、法袍和座椅上,也都检出精液反应,人赃俱获,汤普森无法抵赖。汤普森已婚,有三名已经成年的子女,除了四年刑期之外,他还被处一万美元的罚金。
这下这个法官可出名了,各界议论纷纷,并根据报导的内容有了许多充满创意的猜测:
学医的:
这种情况属于“手淫过于频繁且不能自控”。这种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都不能压抑自己手淫的欲望,手淫过多刺激过大使生殖器充血,损伤破溃感染而致阴茎头炎的有例可见。另外,在这种场合下自慰居然还带器具?看来对性器具的依赖性已经形成了,这本身就是一种病态。一般长时间使用性器具,会对那玩意产生依赖性,而这个依赖是很危险的,可能会导致早泄或阳痿。
学营养学的:
这个法官平时都吃些什么呀,居然这么老了还性欲这么强,内分泌激素的分泌比一个壮年的还多!估计是外国人吃多了鸡蛋、动物肝脏、干果之类的吧。
学心理学的:
孩子时期与老年阶段被称为“自慰的黄金岁月”,这是因为那时有性欲,但不一定有性对象。对男人而言,自慰可以很自在、很方便地发泄掉一些积郁在内心的东西。做爱,则是比较互动的、需要配合的一种活动,其目的也比较多元化,从满足自我、取悦对方、到传宗接代,不像自慰的目的直接而单一,就是发泄而已。估计这法官工作太压抑了吧?但是如此大胆地在法庭上自慰就是属于一种“心理变态”了,初步诊断应该是以前有被过度压抑的经历导致的。
学民法的:
不仅该起诉他公然猥亵罪,还应该起诉他性骚扰罪!罪证就是:“奇怪的声音”骚扰了在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原告被告和陪审团。无意中看到他“献宝”的司法记者,另外,还有每天打扫地面的清洁女工,也被迫为他收拾残局。天哪!被他性骚扰的受害人还真多!
学司法的:
这位法官真是有失尊严,不但是其本人,估计连美国的法官同仁可能也要蒙受连带之羞了。在外国,法官的品德是有专门的纪律惩戒委员会来考评的,行为不检点当然可能成为弹劾的理由。这位法官因为自己的行为不检点,不但为世人不耻而且锒铛入狱,更重要的是使整个美国司法界之为蒙羞。司法的威严就这样被亵渎了!
学社会学的:
有句法谚说,唯法官与上帝不可交。这不是说法官多么高大。只是说上帝是任何人都没有见过的,所以任何人认为其神秘莫测,于是更有了崇敬之感。据说许多外国的法官为了保持法官的职业尊荣和神秘感,竟然终生不娶和不嫁(看样子,这些同仁是深知夫妻眼里无伟人这一道理的)。莫非这个法官就是为了这个宁可自慰也一辈子不娶妻?
学外语的:
这个从语言学上来解释很正常。法官英语是judge,你知道judge表示什么吗?我来解释一下,judge=just do gender(性),你说法官还能不冠冕堂皇地在法庭上“从事”性事吗?
学媒体传播的:
那名自称“至少十五次看到汤普森法官当庭献宝”的司法记者也太没有职业敏感度了吧?都看到那么多次了还要等到人家被判刑了才敢报导?
【你说我说】你是学什么的?这个事情从你的专业上看该怎么解释?仔细看清楚这个新闻,然后发表一下你的专业论述吧! >>>>进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