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子提供比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这不是什么奇谈怪论,而是一个很多收入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的男人们或许羞于谈论,又或许还没有意识到的事实。 当然,这个理论只适用于收入大约是小康水平的、身心都健康的男女,那些身体残疾的和十分不幸的特殊情况均不考虑在内。 生活质量是这样下降的 假设女方月收入是4000元,男方月收入是7000元,下面我们来帮这对夫妻算算生活账。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赡养父母是每个有良心的人必尽的义务,一个没有道德问题的妻子是不会克扣丈夫孝敬父母的费用的,同理妻子孝敬父母的费用丈夫也无权不满。而孝敬父母是要量力而行的,孝顺的子女通常用每月给生活费的方式,而生活费的多少和子女的收入息息相关。在赡养父母的生活费用上,我们按子女收入的百分比来算,30%是个不过分的要求。 因此,女方每月的净收入成了4000-4000×0.3=2800元,男方每月的净收入成了7000-7000×0.3=4900元,总收入7700元。 其次,正常的家庭是要抚育子女的。养个孩子究竟要花多少钱呢?一份名为《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的调研报告指出,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至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则高达48万元;而估算30岁前的未婚不在读子女的总成本,这一数字为49万元。这样每年大约在孩子身上要花3万,平均到每个月就是至少2500元。因此,总收入7700-2500=5200元。 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但两个人共有5200元其实相当于每个人只有2600元。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一个收入4000的女人和一个收入7000的男人结婚,她每个月的可支配物质条件是2600元。而如果这个女人独身,她每个月可支配物质条件则是4000-4000×0.3=2800元。仅仅从物质水平看来,她的生活质量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是下降了。 怎样拥有更好的物质条件 再粗略计算一下,可以发现,丈夫只有至少收入7571.4元,他才能使妻子的支配物质条件达到和婚前一样的2800元的标准。 而当丈夫的收入在达到妻子的两倍以后,也就是8000元,他才可以使妻子可支配物质条件达到2950元,仅仅比未婚状况多出150元。 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一个男人的工资不到妻子的两倍,那么他根本无法给其妻提供比她单身时更好的物质条件。 以上谈论的仅仅还是纯物质条件,如果再把生活质量加进去则又是一番面貌。能体贴妻子和妻子共同担家务、共同教育孩子的好丈夫倒罢了,算是还有个温情体贴分可以让女人宽宽心;那些仗着自己多挣了一点钱就颐指气使,把家务全部推给妻子,死也不为女人做饭,永远也不会半夜起来照顾哭闹的孩子、总是让妻子去劳累的,则在妻子本已经下降的生活质量上又添上了重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