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针对 akb_baggio 这个人来表达下我的看法: 1 如果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想? 2 请注意这是心脏病,不是一般的感冒,就算是感冒,是否就像你看说,医生挂个名开家医院,然后随便找个人来给人看病,是不是这样子也可以??? 主刀医生都可以不在场那还要他来干什么?“没有规定说主刀医生一定要全程参与手术,只要做开胸和关胸的医生有执照就可以了”,就凭你这句话,就可以把你拉出去打靶!!!一堆屁话!!! 现在的医院黑的很,最好没事别病!1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用呢?搞来搞去都是他们自己的人来鉴定的,我就不信能查出什么来,除非能找到外地或中央的医疗机构,否则别浪费时间和金钱了2 媒体是不会管的,据说有不成文的规定这类医疗事故都是不能报道的,你什么时候看过电视或什么媒体有报道过这类事吗?3 律师也是不会管的,因为国家有不成文的规定啊?民是斗不过官的!!!4 所以你只能有两种选择:1 继续闹 2 忍
首先要搞清楚,不是说手术死了人就算医疗事故,心脏手术本身风险就大,不可能做到100%成功,关键要看整个过程中是否按照诊疗常规来做。如果死了人就要医院赔,哪个医院敢给你做手术啊 至于二楼说的纯属胡扯,处理医疗纠纷中证据是医院拿的,根本不用你准备,你只要证明死者是在这家医院做的手术就可以了。至于他说的第二点一看就是医闹的管用手段,通过这种非正常手段你或许的确能获得较大数目的赔偿,但医院也有自己的办法,建立医闹黑名单,上了黑名单你以后就再也别想在这家医院看病了,或许再也别想在南昌的医院看病了你所说的第一点和第二点都不属于医生的责任,其实这样的做法也没有错,并们没有规定说主刀医生一定要全程参与手术,只要做开胸和关胸的医生有执照就可以了。至于第三点只能说明你的知情权可能受到损害,并不能凭这一点说医生没有尽职。头和脚动过完全可以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如果真实如此,说患者未苏醒也没有错。至于打人这一点,和医疗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应该另案处理。
1、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然后向院方协商解决; 3、协商不成就走司法程序。
具体要看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