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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这样一则新闻《 14岁嫖客足疗店里寻欢 称以前从未被抓过 》。一个到今年12月份才够15岁的小男孩熟练地进入足疗店嫖娼,在被警察查获后不肯说出第一次逛足疗店的确切时间,却表示“以前从来没有被抓过。”
我们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一个印象中是孩子的男生,居然能够实施性行为而且对此不以为然,甚至乐此不疲呢?我们的问题是:一个孩子多少岁时才能够并且应该享受自己的性行为权利呢?
问题一:多少岁的男孩生理上能够有初次性行为?
下面我们看一组数据,青春期调查表明:
1999年,全国男青少年初遗的平均年龄为13.85岁。
1999年,全国女青少年第一次来月经的平均年龄为12.54岁。
分析: 青少年的青春期在12、13岁的时候来到,他们的初次遗精和她们的初次月经已经出现,尽管发育还在继续完善,但已经具备基本的性能力,在对性的好奇中,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给予了这些对“性”充满期待的孩子们什么?模棱两可的答案?遮遮掩掩的图片?吞吞吐吐的描述?
问题二:中国历来对男子初次性行为的接受年龄是多少岁?
据中国史书记载各个年代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分析: 也就是说古代中国男生性行为发生在16岁是最天经地义不过了。那么,是否由于古代中国文明比较封建,相对落后,导致如此规定出现呢?
问题三:现在世界各国的初次性行为的接受年龄是多少岁?
下面我们再看一组资料(世界各国或地区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
荷兰法定结婚年龄12岁;
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
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
菲律宾法定结婚年龄16岁;
中国香港地区法定结婚年龄16岁;
中国台湾地区法定结婚年龄16岁;
韩国法定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
日本法定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
美国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法定结婚年龄男14岁、女12岁。
而中国大陆地区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
分析: 法定结婚年龄表明了对性行为的认可,从诸多发达国家的现行法规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男生性行为发生在16岁被认为是很正常的。
结论:16岁的孩子们本应该有性行为的权利,只是被剥夺了
我国解放初,《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0岁,女18岁;而到了1981年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改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显然更多的是出于人口压力等社会方面的考虑。
现在我们抛开社会、经济、政治因素,单单就性行为分析,我们会发现,其实古往今来、五湖四海的人们几乎都认为男生在16岁完全可以进行性行为,原因不外乎两个:1、发育成熟,瓜熟蒂落;2、“性”的难以抗拒,水到渠成。
而现在,我们国内的情况是,孩子到了16岁这种年龄还只能凭借尤抱琵琶半遮面的所谓青春期性教育来应对旺盛的性憧憬。试问,试图用伦理、用道德将这种对“性”的天性向往进行围追堵截,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我们不是试图宣扬青少年性解放,只是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你们眼中的孩子们其实是被社会剥夺了本来应该属于他们的性权利。在这个信息通畅泛滥的社会,这些孩子们总会有机会朦胧地认识到这一点,一旦和那位14岁的男孩一样缺少了监督,他们就会偷偷地踏上危险的“性”的探索之路。
也许,我们要做的,应该是“疏导”。
初次性行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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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面对明朝男十六女十四、清朝男十六女十四,你有什么想法,你认为一个16岁的人还只是一个孩子吗?你认为16岁的人能有自己的性行为权利了吗? 『欢迎点击进入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