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你是在城市还是县城,城市比较麻烦。想好你要改名的理由,把它写成改名申请书,再拿着身份证明和改名申请书到你所在的派出所。到你所在的派出所(带上户口本、改名申请书),要有正当理由,然后交钱一般是50元一个字 。如果在县城的话,找找关系,可以不用交钱,价钱也是50元一个字。但是你要注意,这只是改了户口本上的,档案上的、身份证上的、各种证件还需要你自己带上户口去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任何年龄都能改名字。曾经报导有位六十多岁的人还因为想改名把公安局告了,而且告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