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对象:林春(化名),女,29岁 -采访时间:2006年5月16日 29岁的林春,已经有了一个9岁的女儿。生活在福州郊县的她,19岁时就在父母的安排下,与人结婚,连结婚证都没办,办了场酒席,就与一个叫阿成的男人成了夫妻。女儿出生4年后,在福州做点小生意的阿成有了外遇,一番波折,他们离婚了。可是,在离婚后的几年间,林春与阿成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成了前夫的情人。她说,这都是因为女儿的缘故,为了不伤害到年幼的女儿,她只有这样去做。6年过去,林春终于意识到,再不去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未来的路一定不堪设想。 结婚 19岁那年的冬天,并不是个很冷的季节,19岁的林春,一样对生活有着饱满温暖的向往。初中毕业就没读书的她,已经帮家里干了几年的活。老家是在福州郊县的一个镇,经济条件还可以,林春在一家藤艺厂做事,不需要太下力气,就能得到一份不错的工资。 她是家里的老大,18岁才过,父母就急着给她找婆家了。一开始,是开着玩笑地说,女儿呀,你也不该再给我们烧火煮饭,要找户人家了。然后就真的通过熟悉的媒人去找合适的对象,然后,就是相亲了。于是,23岁的阿成出现在林春生活的天空。 “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懂,家里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许多年后林春说,“相亲后没多久,双方父母也见面了,接着订婚,然后结婚,乡下办婚礼所需要的程序看上去都办得很妥当。”只是,以后想起来就后悔的是,乡俗上的程序都做了,法律上的程序却没做,他们连结婚证都没办,就成了夫妻。 林春说自己是个挺善良的女人,就算在乡下长大,连杀鸡杀鸭的活都没干过,看着都怕。她还说自己也很宽容,“只要丈夫能对我好,我是不会管他太多的。” 所以,丈夫阿成所做的一切,她都很支持,认为都是为了这个家庭好。阿成结婚的前几年,就在福州打工,跟着亲戚做建材方面的生意。结婚后,他把妻子也带到福州,跟着一块做,当时的生活比较苦,帮人做事,哪能赚到什么钱呢?还好夫妻两个同甘共苦,小日子也就一天天过下去。 没多久,林春怀孕了,肚子越来越大,只好回到娘家去休养待产。1997年的夏天,林春生下女儿,为了带女儿,她与丈夫开始了长时间的分离。只是在周末,阿成会抽空到郊县去看她们母子。 移情 有了女儿,林春的生活更加充实了,想想看,没多久前,自己还算是个孩子呢!如今,已经是一位母亲了。怀胎十月的辛苦,使她明白做好母亲的责任和意义,“以前没觉得小孩有多重要,但等有了之后,才会了解到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是血脉相连着的!”林春坚持用母乳喂女儿。因为公公婆婆的年纪都大,她只能呆在父母家带孩子,一个月才和阿成见上那么几次。 结婚生子,女人们的重心往往移到儿女身上,也有那么些丈夫,却将重心移到老婆之外的女人身上。这是悲剧,但常常发生。 阿成就是这样的男人。在福州,他呆了不少年,对建材这个行业上的规矩也懂了不少,建立起自己的人际关系。老婆生孩子后不久,他就借了一笔钱,开始做自己的业务,果然,生意还是应该自己做的,赚到的钱实打实地落到自己口袋。那些日子,他嘴巴里还在说:“老婆啊,你真是旺夫,你一嫁给我生意就好做多了。”但行动上,却跟另外一个女人有了来往。 妻子之外的那个女人叫阿美,同样是做建材生意,也开着家店,这是个年纪不大却很精明的女人,当时25岁,比阿成还大一岁。许多生意上的伙伴都认为他们才是夫妻,说:“你们夫妻可真厉害呀。”阿成也笑嘻嘻地说:“强强联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