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国移动,并不表示其是什么大恶之徒,而是相比而言服务还可以,还比较文明和依照法律办事的企业。但本人遭遇到的困惑,使本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
起诉中国移动的焦点是:我是一名使用中国移动“全球通”服务超过十年的用户,“全球通”也就是其所谓的“高端用户”群。2005年移动推出GPRS上网服务后,给除“全球通”外的其他包括“大众卡”“神州行”“动感地带”用户都提供了20元包月的上网套餐,而“全球通”上网的价格水平,即使使用最“合算”的套餐,正常使用的费用水平仍高达其他用户的上百倍之多。难道这就是其美其名曰的“高端用户”待遇?经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他们认为中国移动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在和中国移动深圳公司交涉数月(2005年9月-2006年1月)无效的情况下,作为一名老用户,我被迫选择了起诉中国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