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41210 点击数:158 作者:王利朋 转载出处: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录入:web
我国的移动增值服务行业正处于行业盘整期,运营商间逐渐形成了“5+1”的竞争格局,业内又有专家称四成到六成的SP将出局。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设备厂商等产业链参与主体,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战略。纵观国外移动增殖服务的发展经验和我国的实践,并借鉴一些国外著名公司(如Motorola和Sun等)的有关战略,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下移动增殖服务投资焦点“3+3”战略。
投资焦点之一
差异化的服务
很明显,目前国内的移动增值服务同质竞争现象十分严重,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卖方经济”,运营商也好,SP也好,“一相情愿”地推出一系列增值服务,如中国移动力推的彩信业务,广大用户并不买帐。移动增值服务行业应是一个“买方经济”,产业链中的有关主体所关注的应该是最终用户的贴心服务,而不是想当然地推出一些产品来,如位置服务,尽管其在推出前业内一致看好,但该服务推出后却连连受挫,并未实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
当评价何种增值服务最为赢利,SP们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内容的提供 内容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取还是能从多种来源获取会影响到它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内容的可获取性对于最终用户而言比服务本身的价值还要重要。
*内容的现势性 时效性强的内容如股票价格将比静态的信息更重要。
*个人相关的和位置相关的内容 主要体现在与个人的喜好和所处的位置有关的服务内容。
*生活方式的匹配 适应人们日常生活的服务将会导致更多的访问并带来更多的价值。如通过移动终端实现的及时通讯功能即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当然这不止限于聊天,对于经常旅行的人和商人而言,通过手持终端读取和回复邮件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需要切实了解用户的需求,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形式推出新的移动增值服务,而不能一味地引入在国外很受欢迎的服务,不然又会出现很多水土不服的现象,服务推出的时机也是很关键的因素。
投资焦点之二
扩展价值链
产业链中的任一主体都不可能扮演价值链中的所有角色,但是通过某种方式来扩展其在产业链中所扮演的角色将会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这一点可以通过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或兼并其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优势的小公司的方式来实现。
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开始向手机厂商定制具有某种特殊功能的手机,以增强自身的话语权。SP内部也频繁出现了大型SP并购中小SP的案例,因此业内有人称在移动增值服务领域并购的机会要多于投资的机会。
另外,很多已经在有线的互联网领域取得成功的服务提供商、分销商和解决方案公司也正努力以期能够在新形成的无线领域扮演同样的角色,这些公司包括传统的内容和数据提供商、门户网站、应用开发商和网络设备提供商等。
因此,在该产业链中选择可信的、有经验的合作伙伴是重要的。
投资焦点之三
开放的、标准化的技术开发平台
对于任何基于无线网络而制定的战略而言,一项重要的内容便是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一个开放式的、标准化的基础将会最大程度地支持现在的和将来的多变的、弹性的商业模式。
普天慧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EO刘岩也认为,随着移动增值技术的发展,基于开放应用平台的移动增值服务架构将逐渐形成(Java和Brew已经属于此架构),基于开放应用平台的移动增值服务以其灵活的服务特性、开放的应用下载方式、丰富的表现形式,将成为未来移动增值服务的主流形式。
基于开放应用平台的移动增值服务架构旨在建立基于互联网络的、服务于特定领域(例如LBS、ITS、移动证券服务等)的数据增值应用平台的开放式端到端解决方案。它发展和延伸了传统的基于单机应用的操作系统的概念,使得应用程序从一开始就以网络应用概念为基础,该架构包含嵌入端开放软件平台、服务端外挂应用支撑平台和空中数据协议接口。
开放应用平台的移动增值服务体系在设计时考虑到以下几点:
*设计目标是提供面向行业或特定细分市场的移动数据增值应用平台,使得第三方应用和服务开发商非常容易的在此平台基础之上获得丰富而强大的移动增值服务功能。
*采用Java、Brew或其他自定义的开放应用平台标准(如eMotion.Net等),屏蔽掉终端操作系统和服务接入端的平台异构性。
*从系统的商业运营角度出发,可以有效支持运营商和开发商的智能管理和定制化、个性化服务。
除了较高带宽的2G/2.5G和3G服务和全球无线数据传输的标准之外,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重要的概念值得关注:
*敏捷的服务 可以动态地、及时地适应个人用户的需求,并且可使用户无缝地从一个模式或渠道转到另一种模式或渠道,如现在已出现的双模手机或双模卡。
*人格化的技术 综合了用户的特性、偏好、角色和需求的个性化的内容管理。
*点对点的范式 智能的网络服务和允许在个人的设备间自动形成新的网络安全机制。
*声音技术 这是一个在移动和其他的多任务环境中与传统的数据服务进行交流的新的媒介。
3+3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因该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发挥的职能(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商等)和公司的核心优势、战略和目标而异。
在移动增值服务产业中,主要存在着两个层面的商业模式,第一个为运营商与终端厂商的合作,主要分为如下三种模式:
“家长式”的运营商:以日本的NTT DoCoMo为代表。具有非常显著的产业影响力和控制力,从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品牌推广上都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终端厂商处于相对依附的地位。因此,NTT FOMA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取决于NTT DoCoMo的推动和影响,终端厂商的能动性非常有限。
“导师式”的运营商:以韩国SKT为代表。SKT作为韩国重要的产业集团,自身具备终端设计和生产能力,也影响和控制着终端的销售渠道。但是SKT与终端厂商的合作中同时吸引日韩两国厂商的支持,以引导和管理为主,而不以完全控制为主。
“伙伴式”的运营商:以和黄H3G为代表。和黄作为没有2G网络支撑的3G运营商,对终端厂商的依赖较大。运营商主要以市场规模为砝码展开和终端厂商的合作。H3G与NEC和MOTOROLA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尽管前期H3G的业务发展深受终端之累,但是双方的合作关系仍然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随着NEC和MOTOROLA终端产品的推出力度的加强,价格下降到接近2G终端的水平,可以预期伙伴式的合作模式还会继续下去。
第二个层面的商业模式为合作层面的合作,这里我们介绍三种由OVUM提出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