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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ucture and Interpretation of Computer Programs
; (trial answer to excerc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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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程序的构造和解释(习题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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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ated: code17 02/24/05
; modified:
; (保持内容完整不变前提下,可以任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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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CP No.1.6
;; 本题为理解题
;; 如果将special form "if" 看作普通procedure,把字句(clause)看作参数(operants),
;; 那么它和用户可定义的 "new-if" 的区别在于,if的参数:<predicate> <then-clause>
;; 和 <else-clause> 不需要在代入前evaluate,这相当于采用了normal-order evaluation,
;; 而不是scheme普通procedure采用的applicative-order evaluation。then子句和else
;; 字句中的一个只有在被需要的时候才会evaluate,而另一个根本不会被evaluate。但用户定义
;; 的procedure "new-if"的3个参数表达式,则都必须在代入前evaluate。
;; 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推断出new-if的问题
;; 1. 小的问题是效率上不如if,它的then和else字句都要evaluate无论最后是否用得上。
;; 2. 大的问题在于,如果递归函数出现于其子句里,整个evaluation无法终止。
;; 这是因为非无穷递归的终止依靠条件判断,而在new-if中,无论条件子句结果如何,
;; 都必须先进行底层递归获取结果。这样,在任何第n次procedure的调用中,永远需要
;; 第n+1次procedure的结果先返回才能决定本层是否终止的问题,这样就是一个无限递归。
;; 所以,可以知道,如果使用new-if替代if,结果是无限递归,程序无法终止,交互式解释器
;; 失去反应。
;; 我们可以猜测,在递归函数存在的情况下,语言中一定需要有normal-order evaluation
;; 的成分存在。 否则,考虑递归函数f的最一般形式
;; (define (f x)
;; (g x
;; (f (h x))))
;; 可以看到(f x)的evaluation需要等待函数g里的某个参数(f x)先返回值,无限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