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在美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法律来维持,而在中国,是靠感情来维持。
事实上,的确如此。美国这个民族的熔炼,短短200年历史,人与人之间血缘,姻亲的感情基础都十分有限。因此,美国人只有依靠法律来作为行事准则,凡事都条是条,款是款,一板一眼。这样看似机械,却在无形中避免了许多麻烦。然而历史渊远流长的中国呢,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虽然积淀了不少的结晶,但同时也残留下了许多的糟柏。
中国人是多情种。对父母、子女要尊敬孝悌、关心爱护,谓之亲情;对同事、朋友要团结互助、两肋插刀,谓之友情,当然还有爱情等等。这些“情”节流淌在中国人的血脉中,已深入我们的骨髓里。有情固然好,它就像润滑剂,使人与人之间的往更加亲密,更加融洽,但凡事都要一分为二辨证的看待,“人情”也是一柄双刃剑。
八十年代中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伴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一批个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这些企业多是一些家族企业。其管理者大都是一家人,经常出现老子当董事长,儿子当经理,哥哥、嫂嫂、舅舅等又瓜分其他的管理职位。于是一个家庭集所有权利于一身,说风是风,说雨是雨。这样亲密的关系,因该够融洽了吧!但进入90年代以来,这些企业却在走下坡路,为什么?因为这样的企业缺乏明主的氛围,不能够真真正正认清形势,没能客观的分析问题,在全家人一致通过某项决策的时候少林一种反对的声音,这就是他们衰落的原因,这就是人们感情上的亲密而造成的认识上的错误!
中国人嘴边常常挂着这样一句话“人多好办事”。调动工作,只要有熟人,事情就简单得多;孩子升学,有熟人费用就低得多;办个户口、证件什么的,有熟人,速度就快的多。一些按照规章制度不能办的事,但碍于情面,只得硬着头皮办。这就是“人情”的一种畸形表现,这就是重量情而亏了理。
我并不是提倡大家万事都做得绝情。没有人情的生活就会成为一潭死水,我只是希望大家处理问题,面对决择的时候少一点感情用事,多一些理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