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王朝装修·作者佚名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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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时间:2005-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093─1997

前 言

城乡居民有 7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 本标准是以国内多年科研和现场调查成果为基础,并结合国情制定出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标准值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是国家室内空气污染物卫生标准之一。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学教研室贡责起草;荆沙市卫生防疫站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晨江、许宜贵、赵美英、石同幸、陈学敏。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标准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和评价,其他室内场所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控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981─88 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 11727─89 住宅居室容积卫生标准

3 标准值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规定撞击法≤4000cfu/立方米;沉降法≤45cfu/立方米。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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