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麻辣之:工长签了“霸王合同”
时间:2005-2-23
我和工长开始第一次对峙,起因是装修合同,当他看到我在合同中所提出的付款条件的时候,脸立刻就沉了下来——
一大早我兴高采烈地向我的新家进发了。呼哧带喘地爬上六楼后,发现工长已经带着一班人马在那儿等候多时了。
在满地的瓷砖和大芯板之间,在开工大吉的日子里,我和工长开始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对峙,起因是装修合同。当他看到我在合同中所提出的付款条件的时候,脸立刻就沉了下来。我拟的合同与其他人的合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付款方式采用3331的方式,就是说开工给30%,工程一半的时候(瓦工和木工大体收摊的时候)给30%,收尾后给30%,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给10%。事实上,后来在实践中也一再证明了我这种付款方式是制约装修队的一种非常好的方法。因为根据这种付款方式,当工程过半的时候,还有70%的装修款在我的手中,当整个工程结束时还有40%的装修款在我手中。也就是相当于工长一直在先垫付工资给工人,让工人干活,至于我要不要最终把他垫付的钱还给他,就要看他的表现是否让我满意了。正是因为如此,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之间的多次对峙都是以我的胜利告终的。我的一句至理名言是:“爱干不干,反正我手里未付的工钱肯定够我另找好的装修队把剩下的工程完成的。而你已经拿到的工钱肯定不够给已经干完活的工人开工资的。”
工长强烈要求我按照433的付款惯例修改合同条款,不停地跟我说什么就没我这样的,别人都是按惯例之类的话。但我这人在关键问题上从来不含糊,特别是要想从我兜里掏银子,跟挖我心的感觉差不多。于是我就让工长第一次见识了我“母老虎”的真面目。我大声告诉工长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我以前对他和颜悦色就当小姐我好欺负。合同必须按我写的内容签,否则就让他带着他的工人和工具走(他专门租了一辆车从通州拉来了许多大型的工具),大不了我再重新找装修队好了,哼……
我之所以这么强硬,主要在于我赌工长舍不得放弃我这活的利润和他前期投入的车钱、工人工资。果然,工长看我态度强硬,立刻就软了下来,一边嘟囔着让我在他手下人面前给他留点面子,一边在合同上签了字。
既然最困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接下来,我在宽松友好的气氛下逐一认识了我的装修工人。此后三个月内工长一共就来我工地4次,其中有3次还是为了收钱才来的。因此,实际上从开工这天起就由我带领整个装修队完成了我家的装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