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操作程序
时间:2005-2-2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住宅建筑装饰装修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市场治乱和社会的安定,因此认真搞好小区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是各级政府也是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一项主要工作,小区施工是指房产开发商已成片建成,即将投入使用的住宅装修,为规范操作特定本程序。
一、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凡需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推荐家庭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需提供下外情况并经协会现场考察:
1、小区地点、名称、总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平均售价及销售情况
2、房型图、有无施工特殊要求、小区规划设施特点。
二、进小区施工的家装企业通过竞争机制评推荐,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进入小区施工企业,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2、企业必须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认真执行《行业公约》。
3、执行《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及小区的有关规定。
三、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根据房产商、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向协会会员单位发出信息。
1、进小区施工的会员单位应向协会自愿报名,领取有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方案。
2、 协会与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评议小组,对方案进行评定筛选。开发商有义务在售房资料及有关场所向业主宣传进入小区家庭企业的有关情况供业主选择。
四、进入小区施工企业应做到:
1、企业必须与业主签订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建委制订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2001版);执行市建委、市技监局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施工企业必须有规范的施工图纸,严格按图施工。
3、施工单位对小区施工的工程配备固定的施工人员和质量检测人员,对施工质量严格监控。
4、认真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和保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