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装修工程三级资质把关
时间:2005-3-28
记者昨日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获悉,《国家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管理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建设部起草完成。
《办法》出台后将于年内在全国12个城市试行,天津成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企业准入门槛有变
据介绍,新《办法》明确规定,把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机具作为行业准入的必备条件,就是为了把尽可能多的企业纳入到行业管理的范畴中来,达到整顿和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提高全行业服务水平的目的。
据介绍,凡在试点城市内从事家装施工的企业,对符合准入要求的,都要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向各地区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办《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由协会评审、核准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备案。
承揽业务先看资质
此外,按照新《办法》,国内从事装饰装修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关资质,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获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资质则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而三级企业则只可以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的相应工程施工,具有资质的家装企业,工程质量合格率应在98%以上,而在经营中屡次发生不良记录者,将被撤销“行业资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王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12个城市试行《办法》,考察期为1年,考察期满后视《办法》试行情况会有微调,然后在全国推行。
届时,消费者若是怀疑装饰公司的合法性、正规性,只需验明其《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即能辨其真伪。
此次《办法》的推出,一是加强准入门槛来规范家装企业,从而规范整个行业;二是通过对家装行业的规范将家装公司的资格与工程装修进行接轨,规范家装企业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