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组织专家编写的《水泥生产制造工》等11个建材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已颁布实施,并于不久前正式出版发行。
这11个《标准》是:水泥生产制造工、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水泥生产巡检工、玻璃熔化工、浮法玻璃成型工、陶瓷烧成工、陶瓷模型制作工、石灰焙烧工、石膏粉生产工、纸面石膏板生产工、建材化学分析工。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主要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主体部分。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本次制定《标准》的目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管理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本次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整体性原则;二是等级性原则;三是规范性原则;四是实用性原则;五是可操作性原则。
据悉,2004年10月1日以后,国家建材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以上职业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均以新颁布的《标准》为依据,以切实保证鉴定质量和提高建材技能型人才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