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市、县联合社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加强市、县联合社建设,地级以上市联社应精简机构,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县级联社的人员、编制经费由当地政府统筹考虑。供销合作联社要在做好本系统工作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吸纳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加入联合社,努力成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把它作为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努力办成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强有力的联社班子,发挥联社的带动作用。市、县供销合作联社担负着对基层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统一领导和管理的职责,是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市、县要坚决调整“守摊子、收租子、混日子”的领导班子,撤换软弱、保守、老化的班子成员,选拔有文化、有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建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下级社理事会的选举和任免,要征求上级社理事会的意见。
九、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出发,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指定1名领导分管供销合作社工作,并将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问题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并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其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供销合作社也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信心,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 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
力争通过5年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完成社有企业产权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重点培育发展100家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全面完成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网点的改造,重点办好1000家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1000家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加盟店、直营店),1000家社区消费服务社(农家店);全系统经营总额和利润总额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各项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从位列全国第18位上升到前10位。为此,要着力做到“四个三”:
“三个放开”:一是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凡是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的个人和经济实体都可申请加入供销合作社;二是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本,凡是合法的个人或团体、企业资本都可入股办供销合作社;三是向社会放开使用人才,聘用懂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担任供销合作社领导。
“三个打破”:一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鼓励有实力的供销合作社跨行政区域办基层供销合作社或创办经营服务网点;二是打破纯集体所有制界限,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混合所有制,多种形式发展社有企业;三是打破行业经营界限,大力开展多种经营,扩大服务范围,实现多领域、全方位发展。
“三个转变”:一是从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单位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多方位全面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二是从单纯流通领域的供销合作转变为农工商、产加销多领域的全面合作;三是从单一的经营组织转变为向农民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和文化等方面服务的综合服务组织。
“三个建立”:一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二是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和加工、农村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主导产业及其服务网络;三是建立以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社区消费服务社为主体的,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经营服务体系。
二、主要方法和步骤
(一)用2年时间完成社有企业改革,集中精力和资源发展优势企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对全系统3252家社有企业,分三类进行改革:对1/3经营状况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全面的体制改革,集中资源做大做强;对1/3有一定资产、主要靠收租过日子的企业进行合并重组或出让;对1/3债务沉重、无经营业务的企业,坚决停办,退出市场。对经营四大支柱产业和承担归口经营业务的优势企业,供销合作社保持控股地位,其他经营领域的企业实行社有资产参股或退出。社有企业改革要做到资产、组织、人员结构的优化,改革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二)在社有企业改革的同时,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1360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和227万个网点的改造。以市、县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一是对占总数30%的资不抵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重组,有条件的按经济区域组建中心基层供销合作社或以专业合作社替代,无条件的则关闭退出市场。二是对其余占总数70%的有发展基础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合作制改造,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改造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现有经营网点在乡镇或村重点办好三类专业合作社,即:依托农资经营业务优势和农资经营连锁店,创办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优势农产品,创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农民、个体户等社会力量合作,兴办社区消费服务社。
(三)用5年时间完成经营业务和服务网络的整合改造,做强做大四大主导产业,建立高效、通畅、有序的经营服务网络。
1.大力构建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发挥省、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龙头作用,推进区域配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直营、加盟合作网络,把销售终端延伸到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社区消费服务社;县级联社重新整合区域农资经营资源,办好配送中心和农资专业合作社,扩大农资服务范围,建立健全信用和售后服务体系,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商品质量,保护农民利益。
2.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网点资源,积极发展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业,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更加深入、广泛地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产品直接配送进入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构建畅通的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3.建设农村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以市、县联社为重点,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门店和社区消费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同各种大中型零售企业或生产厂家对接,办好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县联社要拓展总代理、总经销业务,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
4.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巩固提高现有1328个网点的经营水平,加快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发展专业加工和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一体化项目和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同时,加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整顿废品回收行业秩序,规范行业行为和强化自律。
三、注意处理好几个突出问题
(一)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992年前因执行指令性商品经营造成的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各市、县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对于已清理核查的历史亏损挂账,要研究对策,明确责任,妥善处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财力许可,参照省的做法安排相应资金,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积极化解债务,盘活有效资产。
供销合作社系统历史债务错综复杂,各市、县供销合作联社必须对社办企业和基层社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明确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采取综合性措施逐步化解历史债务,盘活有效资产。同时,要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全面追收应收债权,建立债权追收责任制度,维护债权的有效性,对追收难度大的债权可降低偿还比例处置,尽最大的努力回笼资金清还债务。
(三)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各项社保费及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的相关费用。
各市、县供销合作联社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移交街道社区的相关费用以及离休人员的相关费用问题,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快省社直属企业的改革。
省供销合作联社要加快直属企业改革的步伐,对现有18家企业实行全面改革,彻底转换体制机制。要加快结构调整,在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同时,通过资源重组,重点发展农资、果菜、储运、回收、典当等企业。省社直属企业改革的政策,参照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执行。
各市、县供销合作联社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县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