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方案》,要求新增补贴要坚持“综合算账、突出重点;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的原则,尽快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在5月底之前把综合直补资金直接兑付到粮农手中。
综合算账、突出重点,是在考虑农民种粮使用柴油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和考虑农民种粮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及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基础上,综合测算和核定补贴,不按单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算账。同时突出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品种上,因成品油价格由国家统一调整,柴油调价增支属硬性增支予以考虑。
一次发放、直补粮农,是根据年初预计农业生产资料全年价格变动情况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地方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农户,期间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增减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粮农,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粮食直补渠道,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增加中间环节。
新增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新增补贴资金应与原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对省分配的新增补贴资金,各市(州)原则上根据粮食直补的补贴面积统一确定综合直补标准,核定到县(市、区)再落实到农户,并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列明新增补贴资金的金额、标准等。
《方案》提出,原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应与新增补贴资金一并落实到农户,但应在对农户的补贴通知中单独列示,各地不得因新增补贴而减少现有粮食直补资金。
今年继续实行村、组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要张榜公布。新增补贴资金应与现有粮食直补资金一并纳入“一折通”发放范围,“一折通”上应标注综合直补资金项目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