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在销往欧盟成员国的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积极采取措施,从可拆卸性、可回收性方面改进产品设计,负有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气和电子产品的责任;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应支付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循环等方面的费用;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应加贴回收标识;2006年12月31日前,欧盟指令根据产品类别规定了产品(TV类)回收率应达到75%,再利用循环率应达到65%。
ROHS指令则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