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反倾销仲裁 铅笔企业“例行”抗辩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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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对本月初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对我出口盒装铅笔反倾销行政复审案的终裁结果,涉案的几家重点铅笔企业均表示不满,同时,正在通过有效途径积极抗辩。

据悉,美国的反倾销一直是我国铅笔企业心头一大痛。今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反倾销行政复审案做出终裁,全行业绝大多数企业将面对高达114.90的普遍税率。不过,7家企业经过主动争取,获得了12.37到26.62的差别税率。其中,6家上海公司分别是上海三星文教实业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福斯特笔业有限公司、上海长城笔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方正有限公司。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较之去年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第一铅笔近乎“零关税”的0.15,巨大差别令铅笔企业不满。日前,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接到受聘律师通知,日前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4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终裁结果,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26.62。同时,第一铅笔律师已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倾销税率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目前正在进行抗辩,一旦抗辩成功,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有望明显下降。除了第一铅笔,记者昨日致电上海三星文教实业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一直都有自己的委托律师,希望能够抗辩成功,争取低关税。

邹品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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