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二手房产交易量猛增
昨天下午3时许,朝阳区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里仍人头攒动,设在大厅里的三个咨询点前聚集了许多办理二手房营业税的咨询者。受8月1日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影响,发证大厅契税窗口人流量较大,原本已经到休息时间的办证大厅延长了工作时间。截止到下午4时,共有千余人准备赶上“末班车”躲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赶到位于石佛营的办证大厅时,正对大门的电子显示屏上发出了红色紧急通知,为了让更多办理营业税的房主赶上最后时限,这里的工作时间进行了延长,契税窗口暂停受理契税申报业务,同时开设个人二手房营业税及代开发票窗口。紧急通知中还指出“凡纳税人在2006年7月31日前税务机关已经受理并初审过《个人销售已购住房营业税费申报核定表(代开发票申请表)》的个人所得税按2006年7月31日以前现行政策执行。”
“我已经来了三趟了,每次都是缺资料,如果今天再办不上,恐怕下周一更排不上队了。”周先生拿着1022号,在办证大厅里焦急地等着,由于政策变化,原本差半年就可以免交营业税的他,为了少交那20%个人所得税宁肯在这里苦等两个多小时。
设在大厅的地税咨询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午大厅里就已经聚集了400多名排队等待办理营业税的人,好多人都来了几趟,由于大家着急,总是带不齐手续。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海淀地税局营业大厅。
另据统计,截至28日14:20,丰台地税局27、28日两日共办理与二手房产交易有关的各项业务923笔,是平时的3倍多。
措施 地税出招缓解过户高峰
昨天,本市的许多网点二手房过户人数激增。为了缓解大家排队拥挤的局面,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表示,只要纳税人在8月1日之前领到预约申请表并盖章,即使8月1日后再来办理,也都能享受现在的优惠,办完为止。
此外,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今后,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我市不准备另设个税的窗口,而是准备在原来的契税窗口办理个税、营业税和契税的一并征收。北京地税预计下周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并补充一些具体操作环节的内容。
算账个税缴纳比例远低于营业税
王女士于2003年4月以56万元总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买时房产无装修,合同中房价不包括装修费。王女士为贷款买房,首付20万元,贷款36万元,以20年等额本息的商业贷款方式购买此房产。该房产装修费用为7万元,且有装修费用凭证。现在她决定将房屋以75万的总价卖给吴先生,则王女士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如下表:
税种计算标准计算公式费用(元)
印花税房产总价的0.05%750000×0.05%375
营业税房产总价的5.5%750000×5.5%41250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750000-568685-41625-114601.805017.64
=25088.20)×20%
备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转让收入
房屋原值=原房价+印花税+契税+产权证印花(560000+280+8400+5=568685)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印花税+营业税(750000×0.05%+750000×5.5%=41625)
合理费用=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56000+57801.8+200+600=114601.8)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提供,仅供参考,实际以银行及税务部门出具数据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王女士装修费用为70000元,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所以,王女士的装修费用按照56000元装修费用计算。
从上表可以算出,王女士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远远低于营业税。因此,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的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一些快满5年的自住房,不要急于出售。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普通住宅)。
提醒 卖房后一年内买房可减免个税
信一天市场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市民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那么,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再买房,将能享受返还部分或全部个税的优惠。
另外,对于继承和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只需持双方的继承、赠与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但对于继承和赠与房产的交易,客户所交契税需按该房产的最低计税价为基数,以3%缴纳。
信报记者 王萌 李静 蔡雪婧 贺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