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向外国投资者脱帽致敬了。随着担心过度投资可能使经济失控,中国对外国投资变得更加挑剔。
中国目前拥有世界首位的美元外汇储备,向外界传达的信息是,如果外国投资者想要进入中国几十亿的市场,必须提供比资金更多的东西。驻扎香港的政经咨询机构负责人布罗德福特说:“中国经济在多方面表现出色,使它拥有比以前更多的选择余地。”
中国仍对外资开放,但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呼吁,对外资收购本国关键工业部门进行限制。他们认为出售国有资产的价格太低,并把太多控制权拱手让给了外国人。上周,国家发改委下属的某智库提出设立一个特别机构,以审查外资收购国有企业所带来的“隐藏的危险”。
外界注意到类似建议。上周,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富兰克林·拉文在北京说,有关限制外国投资的言论是“令人不安的动向”。那投资大环境的变化对在华经商的外国人将产生什么影响呢?布罗德福特表示,那些只想投入资金的外国人不会再受欢迎,就像陷于僵局的美国凯雷集团收购徐工一案所表现的那样,“中国人不希望外国人插足,赚取巨额利润。他们会说:‘我们自己就能做。’”
今后5年吸引外资的计划表明了中国的态度:改变过去吸引主要用于弥补资本和外汇短缺的外国投资的做法,转而寻求能带来技术或管理经验、有助于提高产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和环保水准的外国投资。
“经济学家信息部”咨询服务处负责人史蒂文·许认为,这种变化未必是坏事。对外资提出更高标准实属必要,这是通过刺激民间需求和摆脱浪费资源的投资来平衡经济的诸多努力的一部分。即便中国逐步取消优惠税率等措施,仍对外国投资者具有吸引力,“中国仍是全球化的最大受惠者,所以要分清杂音和大趋势。” (摘自8月8日印度《金融快报》,原题:富裕起来的中国对外资更加挑剔,汪析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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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新规: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反垄断审查
商务部8月8日发布的2006年第10号令称,修订后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及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
报告显示直投增长下降 对华外资正“移情别恋”
最新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中国的外资增长速度开始下降。这是否意味着在华外资的一个趋势,抑或外资涌入中国的高峰可能已经过去,专家见仁见智。
中国商务部的报告说,今年上半年,中国的实际利用外资数量为28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0.5个百分点。上半年获得中国政府批准建立的外国投资的公司1975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约7个百分点。今年6月的情况尤为突出,新建立的外资企业数目为4091个,比去年同期减少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