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因欠债遭断电三年 狱中起诉开发商获赔十万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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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欠债而被开发商断电3年。身在监狱的购房者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朝阳法院日前判决北京华盛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恢复供电,并赔偿购房者经济损失费10万元。

2002年5月,樊某在朝阳区华盛乐章小区买了一套总价117万元的住房。樊某在购房时支付了5万元,其余93万元是银行按揭贷款和18万余元的开发商无息借款,但樊某始终没有如约还款。

后来,因樊某有犯罪行为被外地法院判刑,作为樊某贷款保证人的华盛公司只得为其垫付贷款。此后,虽然华盛公司起诉樊某还钱并胜诉,但樊某仍没还款。于是华盛公司自2003年切断了樊某家的电源。而身在监狱服刑的樊某在得知此事后将华盛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华盛公司断电的做法侵犯了房屋使用和居住权,造成财产损失。虽然樊某违约在先,但华盛公司应对其断电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宣判后,华盛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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