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需谨慎季付为上限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小李:我因工作需要准备在团结湖附近租房,前不久在路边张贴的小广告中发现有一套两居室招合租,于是打电话咨询,对方称自己并不是房东,但已交了定金,就等找到合适的合租者再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这样会不会有风险?

解答:此前出现了租客租的房子快到期,张贴合租小广告,冒充房东骗取合租者半年房租的事件。

建议合租房应该首先确认房主身份的真实性,查看其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

如果是亲属代业主出租,要对方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业主委托书。如时间充裕,最好向其邻居、居委会、物业打听确认,没有疑点后再与房主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是与陌生人合租,也需确认对方的身份,并且所付租金最好不要长于季付。房租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上同品质房屋的平均水平,就更应保持警惕,切莫贪图眼前利益。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