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 2成洗衣机将被淘汰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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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从昨天(8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在短短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国家出台的第三个关于洗衣机的标准。

四项指标均须符合国家标准

这意味着,今后洗衣机的洗净比、用电量、用水量、噪声四个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上市销售。

业内人士昨天(8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估算,将有20%的洗衣机因达不到相关强制性规定标准而被清理出市场。

04年3月1日和今年5月1日,国家推荐性标准《家用电动洗衣机》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洗衣机能效限值》先后正式实施,主要是对洗衣机洗净比、用电量、用水量、含水率、噪声、寿命指标等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等级规定。

而按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风扇、微波炉、吸排油烟机的噪声应合格后方可销售,并应将检测的噪声数据标在产品铭牌或说明书上,避免了类似静音的模糊宣传。

推荐性标准制约效果不明显

据了解,虽然目前在中国销售的家用洗衣机中外知名品牌不到10个,但生产企业却超过100家。

“虽然从2004年3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实施《家用电动洗衣机》推荐性标准,但由于此项标准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上标明等级认证,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许多在技术上达不到标准的小型不规范企业对此视而不见,还大张旗鼓地把‘静音’、‘节能’等作为幌子,大玩概念牌,消费者却被蒙在鼓里。”一位业内人士昨天如是向本报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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