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简历应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应列出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学校、系别及专业,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身高、爱好与兴趣、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第二部分为学历情况。应写明曾在某某学校、某某专业或学科学习,以及起止期间,并列出所学主要课程及学习成绩,在学校和班级所担任的职务,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和荣誉。
第三部分为工作资历情况。若有工作经验,最好详细列明,首先列出最近的资料,后详述曾工作单位、日期、职位、工作性质。
第四部分为求职意向。即求职目标或个人期望的工作职位,表明你通过求职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工种、职位,以及你的奋斗目标,可以和个人特长等合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