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四项举措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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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厅获悉,2006年1月份全省通过增加岗位实现就业3.8万人。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向非公有制经济要岗位。积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注重发展就业容量较大的私营、个体、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它们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二是向招商引资上项目要岗位。依托良好的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坚持把招商引资上项目作为开发岗位的源头紧抓不赦,确保新上一批大项目,新增一批就业岗位。三是向劳务输出要岗位。按照“积极鼓励、加强引导、完善服务、规范管理”的思路,全方位拓展输出渠道,重点向北京、大连、烟台等对口支援省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输出劳务人员。四是向社区建设要岗位。进一步加快基层社保工作平台建设,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向社区管理、便民利民服务、社区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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