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产品可否申请FORM A?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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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笔出口货物,在从另外一家工厂采购后,为了符合客户的要求,进行了研磨,不知道商检局是否会接受这样的FORM A 产品注册,签署FORM A。

[回复]:FORM A 是原产地证书的一种,更注重的是原材料的来源和加工地点,即使是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按照Form A的填制方法,其表格中有一栏: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品,不含任何非原产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和日本,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的HS品目号,如“W”42.02。条件:

(1)产品列入了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

(2)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原材料和零部件要经过充分的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

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条件:非原产成份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

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波兰,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的HS品目号,如“W”42.02。条件:非原产成份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

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填“Y”,其后加上非原产成份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格的百分比,如“Y”38%。条件:非原产成份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

输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货物,此栏可以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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