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天津平河灯具城为了更好地服务商家,服务消费者,推出了“先行赔付”,“购物后2个月之内可退换货制度”以及“同厂家,同质量,同商品5倍退货制度。”
据该灯城总经理王建芳介绍,在“平河灯具城2006年市场迅速发展计划书”上,先后有63家商户积极响应并签名。其中“先行赔付”是指顾客在平河灯具城购买灯具后,如果出现灯具质量问题而商户拒绝或拖延赔付时,由平河灯具城先行向消费者赔付;“购物后2个月之内可退货制度”则是指消费者购买市场内的灯具后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由市场负责退换货;“同厂家,同质量,同商品5倍退货制度”的意思是,消费者在平河灯具城内所购买的灯具,如果是相同厂家,相同质量,相同商品,但价格比其他处价格高,则高出的部分由市场5倍返还给消费者。王总告诉记者, 今年推出的这一系列活动主要是树立平河新形象,用心打造放心消费灯具城,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些制度中,提高入驻商家灯具产品的质量意识。(本报驻天津记者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