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人合伙办企业可获贷20万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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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岗失业人员来说,资金短缺是创业路上最麻烦的事情之一。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已由市政府正式转发,不日即可实施。

下岗人合伙办企业可获贷20万

根据新的政策,对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申请人,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额度可由原先的2万元上限适当提高至4万元: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创业培训,其创业项目经有关方面论证认为切实可行的;能提供有效担保的;曾经取得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已按时归还本息、诚信度高的个人再次申请贷款的。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放宽至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偿还确有困难、提出展期要求的,市商业银行可按有关规定展期一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部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条件。

企业招用下岗人员最高可贷款百万

新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对吸收下岗失业人员的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对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企业,可贷款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上述两类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财政部门可贴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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