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来,有关化妆品 咨询投诉明显增多,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供的数字看,仅5月份就有15起,而往常每月只有1-2起。但让卫生执法人员为难的是,很多消费者由于证据意识不强,即使投诉的是客观事实,也由于证据不足,导致卫生部门无法对商家查处。
日前,张女士在某商场出租柜台花了4900元,买了5瓶某品牌 香水 。用了一段时间后,她怀疑有质量问题,便到柜台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商家并未满足她的要求。于是她带着两瓶香水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投诉,但是等卫生执法人员到商场柜台现场调查时,发现承租该柜台的商家已经撤柜,而柜台租赁人称无法认定张女士的香水是其出售的商品。卫生部门经过调查未取得证据证明该单位存在违法事实。
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监督稽查科科长陈康分析,张女士在投诉之前,已先向商家投诉,这引起了商家的警觉并撤柜,导致卫生部门无法取证。陈科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索取票据,在票据上注明化妆品具体名称,并保存好包装。若使用后怀疑其有质量问题,应先到卫生部门投诉,便于卫生部门及时取证查处。
■版权与免责声明资料来源: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