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美中不足"与国标不符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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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质监局近日对市区大商店和化妆品专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显示,部分中小商店销售的化妆品,质量标识、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本次检查的重点:一是各类化妆品产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二是化妆品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检查发现,大部分化妆品专柜销售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内容较全,具有生产许可证,商品进货分别进行事前质量验收与索证工作。但部分中、小商店销售的化妆品及刚上市的部分新产品,标签标识存在缺项情况,不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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