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促销"与消费税无关"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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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秀竹)4月1日是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细则调整执行日,记者在省会市场了解到,作为本次消费税调整的最大受益品目之一的化妆品市场并未出现价格跳水现象。

“我们没接到任何降价通知。”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惟一回答。尽管一些知名化妆品品牌在搞优惠,但据了解,这均与消费税新变化无关。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通知精神,在取消税目一则中,标明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为此市场人士指出化妆品价格可能下调。

据悉,此次与家化类企业同时受益的还有白酒、摩托、轮胎等三类企业。而高尔夫球、实木地板、一次性筷子、高档手表等则成为此次新增消费税目。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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