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移动近日从国家商标局领取了“津门通”商标注册证,这标志着天津移动有了第一个自有注册商标。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商标已从区别性标记成为企业商誉乃至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天津移动高度重视自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前年即启动了“津门通”商标注册工作。此次获得商标注册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分为5大类,包括电话业务、电话通信、移动电话通信、电信信息、寻呼、电信设备出租、电话出租、电子公告牌服务、远程会议服务、信息传送等49种商品和服务。作为“津门通”商标的所有权人,天津移动可以将“津门通”使用于通信产品及其他商标注册证中所包含的商品和服务上,并有权在商标上加注标记。
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如果其他企业未经天津移动的许可,擅自在天津移动已注册保护的商品和服务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天津移动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经销商未经授权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天津移动均有权向地方工商局举报,由工商局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侵权者实施处罚,因此造成损失的,天津移动还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请求赔偿。
“津门通”商标的注册成功,标志着天津移动的品牌资产得到了法律保护,也增强了客户对天津移动公司的认同感。这对天津移动产品和服务不断推陈出新以及构建天津移动客户品牌链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