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煤业欲克隆"鞍钢模式"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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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今日调整股改方案,股改对价由10送2.2股提高至10送2.5股,同时兖州煤业拟受让兖矿集团的资产进一步明确。业内人士由此分析,兖州煤业可能克隆"鞍钢模式",以股份作为对价,向兖矿集团收购煤炭类资产。

此前,兖矿集团承诺:2006年向兖州煤业转让符合其发展战略要求的部分资产,以有助于提升兖州煤业的经营业绩,减少兖矿集团与兖州煤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兖州煤业今日则披露,兖矿集团承诺转让的资产是符合兖州煤业发展战略要求的煤炭、电力等部分运营资产及新项目,同时兖矿集团正在开发的煤变油项目将吸收兖州煤业参与投资,共同开发。

兖矿集团是兖州煤业唯一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前持有兖州煤业54.33%的股份。

截至2005年底,兖矿集团已在贵州、山西等地控制煤炭资源量71.25亿吨。到2010年,规划建设15个煤炭项目,实现煤炭产量1830万吨。

兖矿集团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备为兖州煤业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兖矿集团在修订后的股改说明书中承诺,将支持兖州煤业实施受让煤炭、电力等部分运营资产及新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兖矿集团本来控股兖州煤业的比例就不是很高,支付股改对价后,控股比例较绝对控股比例仅高两点多个百分点,考虑到国家对煤炭资源类上市公司绝对控股的要求,兖矿集团将很难在二级市场出售数量较多的股份。

因此,借鉴"鞍钢模式"实施定向增发,既有助于提升兖州煤业的经营业绩,又能提高兖矿集团的控股比例,为大股东减持股份创造条件。

在兖州煤业股改交流会上,公司董事长兼兖矿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王信曾表示,兖矿集团将利用自身技术、管理和体制等优势,在外部开发培育新的煤矿及煤炭深加工项目,并在适当时机选择合适的项目注入兖州煤业。这一表态为兖州煤业可能借鉴的"鞍钢模式"打下了伏笔。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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