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BP社报道】围绕对蓝色发光二极管(LED)的发明支付等价报酬一案,中村修二与日亚化学工业最终于2005年1月11日达成了和解。中村修二于2005年1月12日就此事举行记者招待会,并在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愤怒:“日本司法制度已经腐烂!因为一切判决都已结束,现在我要说我想说的话。”
中村对东京高等法院将补偿金额判定为6亿85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0.52亿元)表示了强烈不满:“东京地方法院先前判定的600亿日元的补偿金数额被认为过高,而判定仅有其百分之一的6亿日元是一个妥当的数字,并且按照这种逻辑来计算出贡献度,根本讲不通。”对东京高等法院的法官,中村更是怒不可遏:“最令人气愤的是他们连看都不看审理用的预备文件,就直接提出了调解建议。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做厚厚的庭审准备材料。”
中村当初曾坚决要求其律师团“只要有1%的可能性推翻高等法院的调解提案就不要进行调解,争取继续向最高法院上告”。不过,律师方面提出的建议是(1)最高法院仅制定法律条文,提出等价补偿的法律依据与东京高等法院不会不同,(2)由最高法院向东京高等法院下达发回重审的命令几乎没有任何希望。对此,中村无奈地表示:“只有调解这一条路可走。希望你们多想些办法。”
中村3年前在美国被日亚化学工业以泄漏公司秘密为由告上了法庭,之后很快中村就在日本对日亚化学工业提起了反诉。在日美两国都打过官司的中村在此次记者招待会上反复强调说“日本的司法制度太可笑”。特别要提到的一点是,在美国审理案件时,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要出示所有的相关证据,而在日本某些情况下就没有出示证据的义务,“个人不可能打赢大企业”。而且,“美国可通过陪审团制度反映民意,而日本则仅是根据法官自己的判断做决定”。
有关这一系列的判决,中村发表感想说:“在东京高等法院所做的调解这件事上看,实际我们是完全败诉了。但是,从3年前起诉日亚化学工业那时来看,现在很多企业都取消了特别贡献奖金的上限,已有了很大的进步”。关于今后的发展,中村表示:“一定要开发出采用新材料的发光元件。”生活方面“在美国工作、趁假期来日本享受日本料理和温泉,这是我最大的愿望。”(记者:狩集 浩志)
信息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