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陆裕良江国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17日说,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王力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种种迹象表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方案获得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正式实施最早要到明年。
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谈到上述税制改革进程时表示,今年要“研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改革方案”。
王力说,1994年税制改革后,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税率都是33%,但是由于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是外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
他说,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对中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需要予以统一和规范”。
他表示,对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进行了部署,明确指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
王力说,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