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转载这份文件,只为借鉴与参考.----中国矿机网)
为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装备制造业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装备制造业的重要意义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各类技术装备的产业,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七大类行业中的投资类产品。装备制造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产品链条长、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带动能力强等特点,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总体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
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的需要,是推动工业从加工基地向制造服务基地转变的主要措施,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集约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工业化水平,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对增强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思想:按照加快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做大做强,增强综合竞争力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高新技术为突破口,以产业和产品优化升级为目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切实推进信息化、国际化、集约化,不断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总体目标和要求:选定50-10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扶持单位,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并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和提高。经过3-5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为支撑,具有较强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体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优势。到2010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的40%左右,成为支撑我市工业发展的重要产业。
扶持发展的重点:汽车主要零部件、电子整机和元器件生产专用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力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精密医学成像设备和高档诊断治疗设备、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用于装备制造和控制的计算机应用系统、高层高速电梯、立体停车设备、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工业锅炉脱硫成套设备、游乐机械成套设备、挖掘机械、注塑机械、印刷包装机械等。
三、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成立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工业的领导任组长,市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中山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中山市装备制造业重点扶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承担具体协调与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
(二)设立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另由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合共2000万元,作为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市政府认定的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发展。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市经贸局、财政局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以后视财政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另行安排。
(三)充分用好相关政策,重点扶持和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对国家和省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对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围绕装备制造业建设进行产业转移的项目,均给予积极支持和组织申报享受《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4]79号)、《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中府[2004]90号)等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我市有关扶持政策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在使用范围和办法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2005年起3年内,工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市科技“三项经费”等财政性扶持资金,原则上要有50%以上用于培育扶持装备制造业。扩大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做大做强,增强综合竞争力是我市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总体发展思路。
(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大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广东省产业升级示范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产业集群。按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的要求,建设一批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跃、人才和信息荟萃的装备制造业基地。立足现有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特点,重点规划发展沿江、沿主干公路以及临港地区的装备制造业,搞好存量调整,优化增量结构,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具有产业链配套优势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及有关镇区,制定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镇区相应调整发展思路,逐步形成区域带动、辐射和支撑力强、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高、具有中山特色的装备制造业新格局。
(五)扶持、引进和发展一批装备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加大装备制造业战略性调整的力度,加快装备制造业政策资源向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集中,整合资金、资产、设备、土地、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发展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重点骨干企业。确立扶优扶强工作目标,积极引导装备制造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培育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引进和培育相结合,重点扶持一批植根本市的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壮大。
(六)扩大外引内联,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把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知识、先进理念以及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我市发展装备制造业的重要途径。注重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强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转移的趋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出的装备制造业。以装备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主要手段,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对我市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有重大提升作用的大型合作项目。大力发展民营装备制造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强配套,有效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一批民营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发展一批主导产品,进一步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七)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同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养能与国际装备制造业对接的本地企业,鼓励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业务。支持举办和参与装备制造业国际会展活动。鼓励装备制造业扩大出口,积极为企业成套设备出口争取国际买方信贷支持,按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优先落实重大装备制造业企业的出口退税。
(八)创建一批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打造“中山制造”这一区域性制造品牌。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质量振兴工程,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大政府的扶持鼓励力度,努力创建一批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
(九)增强装备制造业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市经贸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引进工业技术项目的引导管理,推动引进技术扩散和产品的国产化,对企业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供支持。定期公布先进技术装备产品目录,指导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限制重复引进。积极推进工业设备“以产顶进”和进口替代,促进装备制造业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自主开发能力。选择一批产品开发和制造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按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组织重大装备制造企业进行联合攻关、联合投标,搞好产品链成员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重组工作,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协同创新机制。
(十)加快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改造步伐。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利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和数控技术改造企业生产过程,优化产品设计;用信息技术改造企业运营模式,实现企业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集成化;采用信息技术提高传统产品的技术含量;深入开展装备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十一)加快建立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和支撑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建立企业化的技术装备设计研究和工程分析与测试机构。加强我市装备制造业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多成份、多形式、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加大对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十二)支持装备制造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装备制造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装备制造业运用资本营运的办法募集发展资金,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发挥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带动社会民间投资的作用,促进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向装备制造业集中。
(十三)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投标。把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负责制与政府审核协调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对设备采购的引导与监督。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优先采购市内装备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对使用我市生产制造的投资类装备设备的企业,其投资项目优先享受我市技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以支持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
(十四)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给予用地政策支持。对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精尖加工能力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省和市认定的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应缴纳的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适当减免。
(十五)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多种形式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人才。市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我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建立多层次的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依托我市职业教育、高级技工学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使企业工人从单一技能型向技能与智能复合型转变。市人事部门要加快建立中山市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并在该信息库中设立专门的装备制造业人才信息管理类别,对我市现有的装备制造业人才进行全面摸底,分门别类归档存查,加强对装备制造业人才的动态跟踪和有效管理,加强人才的引进和交流。建立市工程师协会,促进企业间工程技术人才的合作与交流。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