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一系列矿难阵痛后,今年3月国家终于启动了对现行《煤炭法》的修订工作,10月15日是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新版《煤炭法》进展如何,人们期待着煤炭行业何时能真正走上规范发展之路。
“意见征集工作比较顺利,相关各部委已就此开过一个研讨会,待煤炭信息研究院做好进一步地修订后,将再送至各部委征求意见。”煤炭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张威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他负责《煤炭法》修订工作的信息征集,但对于年底能否能完成修订任务,他没有表态。
姗姗来迟的修订
“2003年年底煤炭工业协会就已经提出了修订《煤炭法》的建议,而且在最近几年的‘两会’上,不断有代表提出修改《煤炭法》的议案和建议,但不知何故一直拖到现在,或许是高企的煤价和频发的矿难让决策层才痛下决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如是说,《煤炭法》修改的一个重大动因是为了建立完备的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确保我国能源安全。
山西焦煤集团计划部的段琦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煤炭法》已经实施九年了,当时的煤炭法还有煤炭工业部存在。但是现在已经没有这个部门了,煤炭行业管理存在“政出多头”的问题,作为行业内企业还是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和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而现在煤炭行业受制于多个管理部门,从产业链来看,又与多个重要行业关系紧密。
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由于现行《煤炭法》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造成我国在煤炭资源管理、煤炭经营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极为严重的问题,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破坏。此外煤炭交易市场秩序混乱,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频发,社会各界都强烈要求完善煤炭立法,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能源供给。
制度上规范煤炭开采
在那个“有水快流”的年代,大小煤窑遍地开花,随着煤炭被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一系列严峻的现实问题浮出水面,拼抢资源,过度竞争,许多整装煤田千疮百孔,稀缺煤种被严重破坏……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修订《煤炭法》是国家提高煤炭开采进入门槛的一个信号。“什么企业、什么个人有资格进行煤炭开采,应该进行界定。特别面对目前严峻的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将通过提高煤炭开采的进入门槛,来淘汰一些资金不足、技术不过关的企业,进而减少事故发生,规范煤炭开采市场。”
我国煤炭安全事故大面积、高频率爆发,绝不是偶然现象,它暴露了我国煤炭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煤炭事故频发的问题,只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煤炭法》进行修改,从制度上规范煤炭开采的行为。从现行《煤炭法》来看,加强资源管理、规范煤炭经营和交易、促进安全生产,将是《煤炭法》修订的方向。”他强调,相比较于原有的《煤炭法》,将要修订的《煤炭法》应该在煤炭资源管理、战略地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采主体资格方面有所突破。
能源立法“主心骨” 缺失
“虽然中国加快了《煤炭法》等相关能源单列法的修订工作,但是作为能源基础法的《能源法》却至今仍未出台。”中国欧盟商会能源与市政基础产业政策工作组主席陈新华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谈到,目前,我国已有《电力法》、《煤炭法》、《清洁生产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与能源相关的单列法,然而迄今为止,我国的能源法律体系仍然很不完善,不仅缺少《石油法》、《天然气法》等主要能源法律,而且缺少“主心骨”的能源基础法。
在谈及《能源法》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我国正加快以《能源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体系建设。”《能源法》将涵盖国家发展能源经济战略方针、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能源安全及节能等内容。《能源法》的制定实施,将解决我国能源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能源供应与能源消费,以及能源供给与能源安全等制约能源发展的三大矛盾,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起到重要作用。他表示,一部法律的诞生一般需要一到两年时间,他希望《能源法》的制定和出台能够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