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一点,就是要有长期保护农民积极性的制度安排。
具体讲,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土地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土地制度健全的目标,就是要农民在收益和经营上有保证,有稳定的回报。
同时,在价格上要保证农民的收益率,不能完全把农产品价格风险全部交给农民。另外,政府还要交给农民一大批先进的、适用的农业技术。政府要养一批科技人员,出一批成果,交给农民,教会农民,让农民在政府的支持下获益。当然,技术商品化、技术入股也是一个探索,但目前,在农民收入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平台上的时候,主要还是应由政府承担农业技术及技术服务费用。
熊清华代表说,这三条是保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些年,云南省保山市努力探索保护农民积极性的制度安排,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4年,粮食产量达到88万吨,创造了粮食生产的新纪录。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