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五十团党委始终抓住棉花主产业不放松,2006年为鼓励土地承包,出台了11项优惠政策:
——工程性平地先申请批准后通过验收,费用由团承担。
——团批准的生态工程、收复弃耕地费用由团承担。
——设施滴灌折旧费,承包户每亩承担20元,团每亩承担60元。
——遇灾害重播的机力费、地膜、种子费由团承担。
——棉花兑现款和欠发工资可作为自理金和“四项费用”承包土地,除此两项外,其它资金不得转包土地。
——种植绿肥养地,经验收后团每亩补贴50元。
——实行非农业单位支援农业连队救灾的无偿劳动和拾花的有偿劳动。http://www.texindex.com.cn
——计划内新职工第一年免缴“四项费用”,第二年优惠50%,第三年优惠25%,退伍军人、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团场职工子女承包土地定额内第一年“四项费用”优惠50%,第二年优惠25%。
——全民计划种植粮食作物团每亩补贴100元。
——耕地深松团每亩补贴8元,刨式平地团每亩补贴5元。
——对多交自理金的实行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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