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公布了2月份的化妆品抽查结果,称被检测样品中有三成不合格,5种祛斑类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有的产品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几千倍,已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此,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6年第3号消费警示:
1.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市场、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并且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
2.选购时要仔细辨认外包装上的标志(生产日期、产地、产品名称、厂址、卫生许可证号等)是否完整;凡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在产品上必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3.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务必注意两点:一要看是否有进口商检标志;二要看有没有中文说明。化妆品中凡进口货,必须有卫生部的进口化妆品许可批件。
4.发现假冒伪劣化妆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东方今报